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牵头修订的《深圳市工业及其他产业用地供应管理办法》于2026年5月7日起施行,旨在加强重大产业项目用地保障,规范产业用地供应管理,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日前,该局召开政策宣贯会,面向企业解读新政要点。
《管理办法》是深圳落实综合改革试点、深化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的重要成果,也是立足超大城市土地紧约束实际、提升产业用地管理能力的制度探索。原政策自2019年3月实施以来,共招拍挂供应产业用地288宗1702公顷,提供产业空间4655万平方米,保障了比亚迪动力电池研发中心、腾讯“互联网+”未来科技城、华润微电子12英寸集成电路项目等一批重大项目用地需求,有力支撑深圳规上工业总产值、工业增加值连续4年保持全国“双第一”。
此次修订,在保持原政策框架基本不变的基础上,重点从四方面优化完善。
完善供应体系,将产业项目配套的交通、公用设施等用地纳入政策范围,进一步适配低空经济、超充经济等新业态需求;统一新供应产业用地期限最高不超过30年,实现弹性年期全覆盖;将原优质产业空间和只租不售的创新型产业用房统一为可租可售的通用产业用房。
优化审批流程,将项目论证和用地选址由串联审批调整为并联审批,由产业部门与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联合审查、共同出具论证意见,提升审批效率。
强化管理机制,明确“谁签订、谁监管”原则,落实土地供应合同和产业发展监管协议的履约监管责任,实行履约核查和违约处置的供后监管机制,并搭建产业空间管理信息化平台,实现全链条、全周期管理。
畅通流转路径,在坚持用途不变前提下,允许各类产业空间资源有条件流转,明确政府收储产业用地的价格和资金安排,同时为联合拿地项目部分成员退出提供多元化路径。
新政通过实施“产业项目+产业用房”供应,将构建形成全覆盖、多层次、高质量的房地并举、租售并举产业空间供给体系,并综合运用地价支持、弹性年期、联合竞买等多种措施降低企业用地成本,为产业用地市场化盘活流转创新路径。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后续将会同市产业部门、各区政府推动政策快落地、项目快开工、建设快推进,聚焦新质生产力需求,拓展“十大新空间”,为城市高质量发展注入更强劲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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